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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 讓自己為別人所用
日期: 2010年2月12日,五,下午4:26


李嘉誠再談 做人‧做事‧做生意

讓自己為別人所用

我們喜歡結交勤勞誠實、為人大方的朋友,亦即是不斤斤計較、不怕吃虧的朋友。於是,憑勤勞誠實、為人大方取悅他人,便不失為一種做人的藝術。
然而,甚至比勤勞誠實、為人大方更重要,也許會更受歡迎的人,是直接「對別人有用」的人。
古人說「天生我才必有用」,此說甚妙!無可否認,我們大都不是什麼「社會精英」的一類,但要說的卻是,我們每個人也許都有點「對某人有用」的用處。
這個「用處」是什麼,因人和因情況而異。
極具諷刺意味的地方就在這裡:你「自以為是」的長處,對某人可能因為「沒有用處」而不被視作你的長處。相反的是,有些你認為不足掛齒的小事、小本領或小關係,也許對某人剛剛「有用」,使你在他心目中升值。
不能武斷地說朋友關係純粹建築在「用處」之上,但可以肯定的是你對某朋友的用處,實在是「促進他對你的友誼」的一大重要條件。
一想之下,我們不禁想到我們對「朋友們」的不少用處,包括從請客吃飯,到介紹工作、介紹朋友,甚至買票和在歐洲買那邊較便宜的Chanel包包。連「借出耳朵」聽人訴苦並予以排解,或者拿我們的古董筆出來切磋研究,都是我們這個「不才之人」對眾多友們的用處。為此這些用處肯定「有助友誼」。
問題就在這裡了,我們用我們的「用處」對一個朋友作出直接的貢獻,有時不費吹灰之力,甚至比勤勞誠實、為人大方還省事得多。更要指出的是,我們可能不自知,原來自己可以對朋友們如此「有用」,並因自己有用而成為他(她)的「好朋友」。
一招極重要的做人的藝術,是針對什麼人或什麼事,發掘自己對這個人或這件事的「用處」,利用這「用處」來換取什麼他可能對你同樣有用的東西。
最划算的事,莫如自己對人的「用處」這件根本不費事的東西。要學這招做人的藝術,其實只要用腦想一想:「好吧,我想和這人交個朋友,我有什麼對此人『有用』的地方讓他(她)看上我?」
並非思想功利,只是因為人際關係上「用處」最能「促進友誼」。所以請你不要埋沒閣下對別人的有用之處。你也許擁有許多「用處」還沒有拿出來「換取你的需要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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